Q1.自由行旅客 | |
---|---|
Q1-1.活動目的 | 2019年是小鎮漫遊年,也是地方創生元年,交通部觀光局希望「春遊專案」能更與地方結合,由縣市政府依其在地資源、特色、產業發展或觀光發展需求,規劃適合在地之觀光活動,藉以引客留客,為地方觀光產業注入新的動能,活絡地方產業經濟。 |
Q1-2.活動期間 | 1、於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 (依各縣市政府具體公告之活動起迄日期為準)之平日入住(週日至週四)有參加本活動的觀光旅館或旅館或民宿,可享住宿費獎助。 2、各縣市實施期間遇4月4日(四)、4月7日(日)、5月1日(三)及6月9日(日)有補助。 |
Q1-3.活動查詢 | 民眾可至臺灣旅宿網(https://www.taiwanstay.net.tw)連結至「春遊專案」活動網頁專區(https://springtour.app)查詢: (108年3月22日起開放查詢) 1、各縣市優惠資訊。 2、有參加本活動的觀光旅館或旅館或民宿。 |
Q1-4.優惠措施 | 1、基本補助:每房每晚可用入住旅客(不限年齡)1人之身分證字號補助住宿費最高500元,每一身分證字號限使用1次。 2、青年入住40小鎮民宿或離島加碼補助各1次:「18歲以上至40歲以下」青年需先將基本補助用完後,才可繼續使用40小鎮民宿或離島的加碼補助500元各1次(每位青年最多享有基本、離島、小鎮各補助1次,合計最高1,500元)。 3、各縣市加碼補助:請參照各縣市推出的加碼優惠資訊。 4、各縣市政府補助經費有限,其辦理補助之活動期間,如經費提前用罄,即會公告停止受理補助申請,請務必注意活動專區公告之相關資訊。 5、民眾可向有參加活動之旅宿業者查詢補助經費剩餘額度。 |
Q1-5.入住40小鎮旅館可加碼補助? | 1. 只有入住有參加「春遊專案」活動之40小鎮合法登記之民宿才有加碼補助1次,至於入住有參加活動之合法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則沒有加碼補助。 2. 另入住離島地區之合法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、民宿皆可享有加碼補助1次。 |
Q1-6.哪些情形不補助? | 1、團體旅遊不適用自由行獎助方案,需透過旅行社辦理才有獎助。 2、週五或週六入住不補助。 3、非本國國民不補助。 |
Q1-7.訂房&申請補助方式? | 1、為了結合地方特色與鼓勵地方政府加碼補助,本次春遊專案是採地方政府提案、中央補助的方式合作,各縣市會推出不同的優惠方案及條件,訂房前請民眾務必向旅宿業者確定採認之訂房方式,依業者提供方式為主。 2、民眾請向有參加本活動的旅館或民宿訂房,並於補助期間的週日至週四入住,才享有補助。 3、民眾請於入住時提示身分證、健保卡或駕照等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任一)供入住的旅館或民宿核對是否本人入住,並提供身分證明文件「正面」影本供業者向縣市政府申請補助。 |